shanghai security defense & alarm association 愛建網">
核心提示:7日,馬鞍山男子陶某某利用貼紙變造機動車號牌,被無為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中查獲。民警依法對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處5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其駕駛證也被一次性記滿了12分。
7日,馬鞍山男子陶某某利用貼紙變造機動車號牌,被無為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中查獲。民警依法對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處5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其駕駛證也被一次性記滿了12分。
7日9時05分,無為縣交警大隊民警巡查至府苑路時,發現該路段鹽業公司門前停放的一輛皖AJ51××黑色奔馳轎車號牌中的數字“1”顏色與其他數字深淺不一,懷疑該車牌為假牌。當時該車車主或駕駛人不在現場,為查明真相,民警調集警力在府苑路相鄰各交叉路口設卡,布下“天羅地網”,密切注意該車動向。9時10分,一名中年男子打開該奔馳車門,隨即自北向南方向駛去。民警當即通知各卡點注意攔截,并驅車迅速上前控制住該車。
經查,該車司機陶某某持有B2證,但所出示的車輛行駛證為皖AJ54××,與該車懸掛的號牌不一致。經網上比對該車車輛識別代碼與發動機號碼,該車即為皖AJ54××,檢驗有效期止2014年6月30日。
原來,陶某某平時在駕駛車輛時,常有超速行為,這次自馬鞍山來無為前,在一家洗車行洗車時靈機一動,用貼紙制作數字“1”,貼在了車牌號中的“4”上,為的是便于在超速行駛時躲避電子監控系統的抓拍。
民警對陶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其當即恢復號牌原樣,并依法對其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環湖晨刊:張迎春)
滬公網安備 310112020019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