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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門通報:駕駛中型貨車在東升鎮撞傷摩托車司機后逃逸的湖北籍男子江某已于端午假期投案自首,并于當天依法被刑事拘留。
6月17日18時40分許,東升鎮發生一宗中型貨車碰撞摩托車的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司機嚴重受傷。事發后,貨車司機駕車逃逸。市公安交警支隊偵查大隊、東升大隊值班民警聞訊先后趕赴現場,并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多方調查走訪,確認肇事車為一輛藍色的中型貨車,車牌號碼為粵JL49×6,車主姓江,湖北人,登記的暫住地址為江門市某地。在江門警方的配合下,查實肇事貨車的登記地址為一家汽車維修行。經詢問,維修行負責人反映曾于2009年為該車代辦過一次年審,此后多年該車再沒有來該維修行辦理過業務。民警于是通過維修行的電話致電車主,發現之前登記的手機號碼已換了機主。
回到中山后,民警通過調取中山、江門等地的卡口圖像分析,發現該車近兩年內只在江門有過行跡,因此認定肇事后沒有離開中山。根據這一發現,民警調取了事發現場沿路的社會視頻及私人安裝的監控錄像,一路追查肇事車輛的行駛軌跡,發現該車事發前半小時曾在小欖工業大道與105國道交界的一間輪胎店維修過輪胎,事發后沿東升裕隆路、105國道、兆益路、廣福路往小欖工業大道逃竄,最后消失在小欖鎮績東一星火工業區一帶。同時,通過圖像比對,確認車主江某正是肇事司機。在小欖鎮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民警掌握了江某的暫住地點,并實施全天候蹲守。
迫于壓力,6月21日上午,江某叫弟弟江×森等人來到東升交警大隊咨詢案件的相關情況。民警于是對江×森等人耐心解釋相關法律政策,要求規勸江某投案自首。6月22日上午9時許,江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動來到東升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了6月17日肇事逃逸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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