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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學生剛上完國畫課,回家,進電梯,突然一個男人跟進去,掏出一把刀。
“把裙子脫下來。”那暴徒拿刀指著她說。
“不要找我。”已經30多歲的女學生機警地說,“我很老了。比你媽媽都老了。”
“少廢話,”那暴徒居然吼道,“我就是喜歡老的。”
正說著,到了女學生要去的樓層,電梯門開了,暴徒反應快,立刻按了“關”,門馬上又關了起來。可是就在這一瞬間,女學生把手上的皮包,從門縫間甩了出去。暴徒愣了一下,匆匆忙忙地按一樓,門打開,便落荒而逃。
今年年初,歐洲連著大風雪。在瑞士的一個滑雪勝地,一群人正由高處滑下,突然發生雪崩。十幾個人全被活埋在厚厚的雪里,只有一個婦人獲得生還。因為--
當她發現無處可逃時,拼全力舉起她的滑雪杖。當雪崩之后,人們過來援救時,在一片白皚皚的雪地,看不到任何人影,只見一根滑雪杖的小尖尖,露在外面。
順著滑雪杖挖下去,看到她,她居然能從6尺深的雪中被救出來,毫發無傷地活著。
據說許多人都因為這樣做而獲救。因為人跌入冰洞下的水中,當無法立刻找回那裂口,而當他把色彩鮮明的帽子或圍巾扔在薄冰上時,從水下隔著薄冰,看得見,比較容易摸出落水的位置。更重要的是,人們可以很快地發現“那突然失蹤的人”。
最近在臺灣的《美國國家地理》頻道,又看見一個“逐浪求生記”。
節目一開始,引述了海員常說的一句話--“40緯度以下沒有法律,50緯度以下沒有上帝。”
然后是驚濤駭浪間一艘參加全球航海賽的“挑戰者號”和獨自駕駛它的東尼·布里莫。
1997年1月4日,在那“沒有上帝”的南太平洋中,東尼遇險了。十二級強風卷起排天的巨浪,把他的小帆船打翻。
東尼的手指被艙門切斷了,流出鮮血,露出白骨。但在那千鈞一發間,東尼做了一件重要的事--
他先用繩子把“求救發訊器”綁在船身上,再將發訊器扔出窗外。船翻了,倒扣在怒浪中。東尼靠著艙中剩下的一點空氣和“海水淡化器”,忍著酷寒,等待救援。
澳大利亞的海軍確實收到了他求救的訊號,但是距離陸地1300里,多快的船,都得好幾天才能開到。海上救難機則飛不了這么遠。猜想東尼一定活不成,但是澳大利亞皇家空軍有史以來最大的海上救難行動還是展開了。
五天之后,他們終于靠著“求救發訊器”發出的訊號,找到那船底朝上的挑戰者號,以及居然還活著的東尼。
這些求救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質,就是在那千鈞一發時,把一樣重要的東西扔出去。那是一個訊號、一個消息,告訴大家:“我在這里。”
這件事,值得我們每個人常想想,并且牢牢記在心底。
誰敢說哪一天,它不能救你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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