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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在的眼睛讓我恐懼
姑且認可出租車安裝攝像頭對預防犯罪的積極作用,但即使這樣,這樣做是否合適仍需審慎思考。
攝像頭即便能夠使我們獲得某種暫時的,甚至是虛假的安全感,但我們為個人的自由與權益所付出的成本,也過于高昂了,因為司機和乘客都會處于一雙無所不在的眼睛的滴水不漏的監控之下,毫無隱私可言。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攝像頭雖然可以輕易地獲取司機和乘客的大量信息,但如何確保有關部門不利用這些信息來操縱、控制公民,如何確保這些信息不被泄露、轉讓乃至盈利性使用等等,目前并沒有約束性、可訴的規定,人們只能相信“有關部門”的善意,但經驗告訴我們,這種單方面的“善意”往往是靠不住的。
我認為,作為防患于未然的措施,最低限度我們應該做到這樣兩條:其一,攝像頭既然涉及到公民的一些基本權利,那么安裝與否,至少應該經過同級人大討論,并由人大作出決定,而不能由行政管理部門擅自安裝;其二,在開始大規模地安裝攝像頭之前,對如何使用攝像頭獲取的音像信息,應該先制定相關的條例。條例的重點,應該側重于保護司機和乘客的隱私,并且應該賦予司機和乘客一種可訴的權利。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把攝像頭可能對公民權利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常夢飛)
隱私權為公共安全“讓路”
安全重要,還是隱私重要?我的回答:在公共空間里,當然安全第一。
出租車屬于公共交通服務行業,雖是服務于乘客個體,卻仍然屬于公共空間的范疇。既然公共汽車里可以裝攝像頭,用以監控司機和乘客的行為,為預防犯罪保留資料,那么,出租車里裝攝像頭,可以也應該做到。事實上,由于出租車行業的工作特性,它更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出事的概率比其他交通工具都要大。
出租車司機被搶車、搶錢,甚至被殺的案子,各地都曾發生;乘客被不良司機騷擾、侮辱、強奸等案例,也常常能看到。出租車空間的安全問題,不是小事兒,而是牽涉社會治安的大問題。從打擊犯罪行為來講,攝像頭有“先天優勢”:它可錄制下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征,保留現場犯罪過程,方便警方取證;同時還能起到威懾作用,遏制潛在犯罪的發生。
當然,安裝了攝像頭,乘客有一種無時無刻被監視的感覺,難免給人一種心理負擔。尤其近幾年來,各種“門”層出不窮,弄得人心惶惶,一旦不小心被人偷拍,第二天就有可能登上網站頭條。在這種社會現實下,對攝像頭,我們有了一種出于本能的排斥。這提醒我們,對攝錄資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泄露,以免侵犯公民隱私。但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在公共空間,隱私權固然重要,但它一旦和公共安全發生沖突,必須為后者讓路。(江德斌)
滬公網安備 310112020019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