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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南法院官方網站6月1日發布消息稱,1日上午10時左右,湖南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發生一起特大槍擊案,一名銀行押運員開著押運車進入法院,用押運槍向正在辦公的法官掃射,造成3名法官當場死亡,3名法官中彈受傷,嫌疑人朱軍(又名朱小軍,男,46歲,永州郵政局零陵分局押鈔員)當場開槍自殺。
法院是國家權威的象征,是一個神圣莊嚴、大公無私的地方,在法院發生慘案實屬罕見,湖南法院槍擊案的發生到底是哪個地方或者環節出現了紕漏?涉案人員是如何將槍支帶進法院的?法院的安檢設備哪里去了?
據悉,這起法院槍擊案在中國尚屬首例。在今年的1月4日,美國內華達州拉斯韋加斯市聯邦法院也發生一起槍擊案,導致包括槍手在內2人死亡、1人受傷。一時間,法院槍擊案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據專家介紹,任何進入法庭的人員必需先通過“安檢門”嚴格掃描,法院周邊需用多名荷槍實彈的武警、法警及安保人員,戒備森嚴。而且媒體記者及旁聽群眾都要憑證進入。
據了解,安檢門是一種檢測人員有無攜帶金屬物品的探測裝置,又稱金屬探測門。主要應用在機場,車站,大型會議等人流較大的公共場所用來檢查人身體上隱藏的金屬物品,如槍支,管制刀具等。當被檢查人員從安檢門通過,人身體上所攜帶的金屬超過根據重量、數量或形狀預先設定好的參數值時,安檢門即刻報警,并顯示造成報警的金屬所在區位,讓安檢人員及時發現該人所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
安檢設備的投入,是否可以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滬公網安備 31011202001934號